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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路狂谍

第11章 险之毫厘

枪声一响,马向光本能地朝地上一滚,迅速躲到大门里边。子弹“嗖”地从他头顶上掠过去,一下击中了王管事的右眼窝。

“老人家……”

马向光惊叫了一声,本想提醒他马上蹲下。但是王管事哼都来不及哼一下,就一脸鲜血,直挺挺地向地上倒了下去。

呯!

街对面又朝这边开了一枪,子弹打在马向光藏身的大理石门柱上,崩掉了一大块石头。

马向光判断了一下枪声传来的大概方位,敏捷地从衣兜中掏出手枪,朝着子弹飞来的方向,“啪啪啪”连续还击了几枪,然后箭步飞跃出去,用街边的梧桐树作掩护,举着枪向对面观察。

但是街对面一片空荡荡的,连过往的行人都没有,哪里还有枪手的影子?

接连响起的枪声惊动了留守公馆的两名护卫。俩人本来以为东家不在了,公馆里不会什么事,躲在宿舍里正在呼呼地睡大觉。猛地听见几声枪响,还是把他们吓了一跳。

前几天东家被杀,公馆被盗,邓湘侯花重金聘请的这帮护卫简直就是一帮花架子,根本没起到什么作用。面对外界的口诛笔伐,护卫们也被推上了风口浪尖,一个个几乎都产生了心理阴影。

因而,枪声一响,两名护卫也不敢怠慢,赶紧从床上爬起来,握着枪跑出宿舍,第一时间冲进了院子。

俩人到了大门口一看,发现王管事中弹倒在地上,面前流了一摊鲜血,已经没气了。赶紧跑出大门,四处察看。

除了马向光握着枪站在大门外,周围也没其他人,以为是他开枪行凶,打死了王管事。俩人顿时倒吸了一口冷气,一起举着枪对准他,吆喝一声:“不许动!”

马向光回转身,发现两名护卫拿枪指着自己,虎视眈眈,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显然是产生误会,把他当成了凶手。

“别用那种眼光看着我,我不是凶手。”马向光垂下手枪,两眼乜斜着他们。

“你……你别动,不然我开枪啦……”

一名护卫可能是过于紧张,枪口指着马向光,明显有些颤抖。

马向光似乎感觉到有些异样,下意识地往旁边一侧身子,护卫枪口里忽然“啪”地射出一颗子弹,又从他的身边擦过去,击中了他身后的梧桐树。

跟刚才那发子弹射向王管事一样,这一枪也实在有些惊险,几乎就在毫厘之间。如果马向光不是刚好侧开身子,恐怕已经中弹倒下了。

他十分懊恼,盯着两名护卫冷笑道:“你们有没有点脑子?我是侦缉队的队长马向光,是来找管事的了解情况的。凶手要杀的人是我,被我无意中躲开了,子弹误中了管事的。等我冲出来,凶手已经跑了。”

开枪的那名护卫冲他咬牙切齿:“哼,当我们是傻子?凶手就是你!”

马向光被人误会,已经很恼火了,对方居然还不想给他分辨的机会,不由得露出一脸轻蔑,指着王管事的尸体说:“兄弟,你最好别张口就来,满嘴胡说。我堂堂一个侦缉队长,有什么理由跑到**馆来,明目张胆地杀害王管事?你们先看看他的伤口,再下结论不迟。”

  另一名护卫年纪大些,阅历显然要比开枪的那名护卫丰富得多。他觉得马向光的话也有一定的道理,于是蹲下身子,用手拨动王管事的脑袋,小心翼翼察看了一下子弹击中的位置,对一旁的同伴说:“没错,王管事不是他打死的。”

年轻护卫则继续用枪指着马向光,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别听他狡辩,这儿只有他一个人,手上还拿着枪,怎么说不是他打死了王管事呢?”

“很简单,长期用枪的人都知道,按照常识,如果是近距离射击,即便是一支威力不大的小手枪,但子弹从死者的眼窝这么脆弱的位置射进头部,一定会贯穿而过,不可能停留在颅脑内部。但王管事的脑袋上没有其它伤口,说明弹头直接卡在了颅骨上,所以才没有贯穿出去。也就是说,击中他的子弹很可能是从较远的位置射过来,经过一段距离的飞行之后,动能已经减弱了,懂吗?”

年轻护卫垂下手里的枪,惊讶地张着嘴,有些似懂非懂。

马向光想起先前有个诡异的身影在对面的街角晃了一下,怀疑那就是提前在暗处埋伏,寻找机会朝他开枪的人。

他揣起手枪,示意两名护卫:“这里你们先处理一下,然后去警察局报案,让技术科派人来勘查现场。”转身一把抓过停放在大门外的自行车,推起来朝街上滑行了几步,然后蹽开腿骑上去,双脚一阵猛踩,向对面的街角方向飞驰而去。

他横过了马路,停下自行车,蹲在街边的墙脚下,仔细搜寻。

找了一会,终于发现一枚残留的弹壳。拿起来审视了一下,将弹壳放进衣兜里,继续骑上自行车,向前蹬去。

刚拐过一个路口,有一辆自行车迎面而来,老远就朝着马向光喊:“马队长——!”

马向光抬头一看,是副队长孙多福。

“马队长,找到了!”

孙多福一边猛蹬着自行车,一边兴奋地喊。

马向光迎上去,到了跟前,用双脚撑在地面上,停住自行车,急切地问:“快说,找到什么啦?”

孙多福火急火燎:“当然是宝月斋的那个小伙计呀!他被人发现死在了老教堂后面的臭水沟里,我派了人在那儿守着哩!”

“走,去看看!”

俩人又蹬起自行车,一前一后,朝着远处的老教堂方向狂奔。

老教堂是当年一个外国传教士在德城传经布道时领头修建的一座房子,因为年代久远,加上当初的教会在抗战时期已搬往别处,这里渐渐破败不堪,变成了一些无家可归的流浪汉聚集和栖身的场所。

马向光和孙多福到了教堂门口,有几名便衣警察把周围都封锁了,一群蓬头垢面的叫花子隔得远远的,正在朝这边观望。

“队长!”

一名警察迎上前,接过马向光手里的自行车。孙多福也停好自行车,陪同马向光穿过空荡荡的教堂,向后面走去。

马向光边走边问:“尸体在哪里?”

孙多福指着一扇破门说:“喏,从那儿出去。就在那后面的一条水沟里,臭烘烘的,平时没什么人到那后边去。所以,那个小伙计死了好些天,又藏在水沟里,直到现在才发现。”

马向光跟着孙多福出了后门,老远就闻到一股刺鼻的臭气。

迎着臭气走去,果然有条乌黑难闻的臭水沟,几名便衣警察正捂着口鼻蹲在一旁,盯着水里浮起的一具尸体,正在指指点点,小声议论。

马向光过去看一眼,虽然尸体已被臭水浸泡得发胀了,身上也沾满了污垢,但那张稚气未脱的脸,分明就是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加上身上一副伙计的装束,看来这具尸体确实是宝月斋的那名小伙计,已经毋庸置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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